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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二中学生佩戴校章规定
为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增强学生的爱校意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经研究,对学生佩戴校章,作如下规定: 1、校章应佩戴在外衣左上角。 2、凭校章进入门,没有佩戴校章者不准进入校门。 3、晚自修内宿生要佩戴校章 4、遗失校章须及时到政教处申请补发,补发期间进出学校,凭班主任的证明材料。 5、在校园内一定要佩戴校章,学校将组织人力不定期在校园的不同区域进行抽查。 6、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学校将给予公布、批评教育及至处分,情节严重的学生将把其违纪情况填入中学生德育考核表。 说明:佩戴校章情况列入文明班集体和先进团支部评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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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德育时空》制作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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