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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二中夜自修管理制度 1、夜自修管理主要由政教处安排舍务组老师和高中部各年级班主任负责值班。 2、各班编好夜修座位表,对座入坐,座位表1份,送年级组长,贴在检查薄上,以便检查。 3、学生上课时间不得随意出入教室,不得大声说话。 4、对无故缺勤的学生要予以教育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内宿资格。 5、外宿学生要来校参加夜自修必须在晚上7:00前到校,夜修结束后才可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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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德育时空》制作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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