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暨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确认
| 2007年12月20日至22日,以省督学顾问姚继业为组长的广东省督导评估组一行10人,受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派,对普宁市第二中学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教学水平评估暨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确认。评估组依据《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标准和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初期评估验收整改后续发展意见的要求,开展评估工作,听取了普宁第二中学温俊义校长所作的学校教学水平自评报告和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初期整改报告,听取普宁市教育局陈哲勉局长和揭阳市督导室何树敦主任的推荐意见,听取了普宁市人民政府吴毅青副市长和揭阳市人民政府林丽娇副市长的欢迎词。查阅了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的有关档案资料,分别召开了教师、学生座谈会并进行了问卷调查,广泛进行了学校各级领导、教师、学生等的个别访谈,听课59节(其中推荐课17节,随机听课42节),观摩学生的社团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观看师生文艺演出《青春之歌》等。评估组全面考察了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学保障、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等方面。专家组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务实高效的作风进行了充分讨论、认真分析、逐项评估,客观地对普宁二中办学的各个层面全方位的解构、准确解读,形成反馈意见。专家组认定普宁市第二中学达到广东省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标准要求,同时鉴于学校于2006年10月通过了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初期督导验收,根据有关规定,对通过初期督导评估并获得充分肯定的相关指标予以免检,在评估权重中以满分计算,确认普宁市第二中学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并按规定程序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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